2007年2月16日星期五

闲扯扯

闲扯扯

本来是昨天晚上想起扯呀扯的,结果一个操作失误,还没扯完的一张扯皮就成白纸了。只好今天重扯。


最近几天,有位某某人,到处在扔玉石砖头瓦片,本来我也是那种热衷于没事瞎起哄的人,可惜一时脑子跟不上精神意识,空洞中连土咯拉都捡不出来。今天,无意中想起两位中学好友,那就写写他们吧。算是抛块小石头,在空中划一道美丽的弧。

做我的朋友,其实是件很悲惨的事情,因为我总是轻易想不起他们来。这是我的问题,我自己反思过,可惜改不了。有个谐后语,叫“茅厕里的石头”,可以用来形容我。

这两位好友,一个叫群,一个叫杰,两个男生。

哦,对了,深知根底的某某人,闲扯扯就是闲扯扯,看过就完。

群,初中开始和我同学。他是我升入中学报到日那天,主动说话的第一人。终于要上中学了,长大的感觉让我的心情极好,蓝天白云秋高气爽就是我对报到日那天永远不变的记忆。结束了仪式,走在回家的路上,脚步轻快,感觉好极了,忽然在7路公共汽车的站牌下我看到一个有点面熟的小男生——那是我同学呀。高兴!走了过去,喊一声:“嗨,你在这里等车呀!”看他尴尬的样子,我赶紧补充:“我们是一个班的,我刚才见过你。”然后甩下面红耳赤的他,走开了。

很快,我们就成了很好的朋友。一是因为都是小个子,坐得近,说话的机会就多;二是群是那种特别老实的孩子,我老欺负他,他也不生气,很好相处。

我是那种没事会搞搞恶作剧的臭丫头。群有两个特别长的耳朵,总是追在他身后,举把尺子叫嚣着给他量耳朵的那个人,一定是我。 而且也是因为耳朵大,所以一到冬天,他的耳朵就会生冻疮,然后就会抹一种白色的药膏,那个笑得最大声最没完没了的人,也一定是我。

我的初中的班级是一个非常团结可爱的班级。大家都有种总也长不大的劲头。男生女生在一起玩得很好。记得有一年大家迷上玩跳皮筋,放学了也不回家,一群人玩到疯。连我们学校的老师都深喜欢我们这帮学生,会发出一种类似“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感叹。在这样的氛围里,我和群不过是好集体里的两滴水,关系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我现在还记得,寒暑假期里,我会经常去他家找他玩,那时候他妹妹还是小学生呢,我还给他妹变魔术玩,把小女孩逗得一楞一楞的。

因为初中的快乐,我们班里很多同学都不舍得离开,所以有很大比例的同学都是选择了本校高中。我和群也不例外。高一,我们还是同班同学。熟上加熟,感情更不用多说。

杰是高一从上海崇明转到我们班来的。他进我们教室的第一时间,我们都以为他走错地方了,因为他看起来实在象个才小学五年级的孩子。他岁数确实要小一点,又是南方人,长得嫩,所以,看上去特别可爱。我一直是班里岁数最小的,突然来了一个更小的,马上就把他当“宝”啦。再加上我是半个上海人,所以我们可以说是马上就熟络起来。

杰和群因为臭味相投,也很快就成了几乎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三个就经常在一起玩。高二分班后,他们两个都去了理科班,但这一点也不影响我们的友情,我们依旧天天在一起吃午饭聊天自习。后来又加上理科班上另外一个男生,我们几个还真有点“四人帮”的味道呢。

我们三个人感情好,现在回想起来,能想出很多小事情来。比如中午打饭。学校的食堂伙食很差,好一点的菜要赶早排队才能买得上。我们每天都算计好各自班的第四节课,哪方可能下课早哪方就跑去买饭,谁爱吃什么心里都有数。打完饭就凑在一起吃,通常都是我到他们理科班教室里去。因为在校时间长,老师同学人头也都熟,大家也都见怪不怪的。

高三的时候,我搬家了,要坐两趟车才能到校。其中一趟是和群可以顺路的。我们就总是等到一起放学回家。那时候课余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小考,所以,总能在教室外的走廊里看到不是我在等群下课,就是群在等我下课。没闲话是不可能的,那时候的男生女生最爱讲这类闲话了。我很感激我的班主任,她一句:“XX谈对象,那是不可能的!”就封住了所有人的口。特别记得六四前后的一段时间,我们必须走很长的路才可以坐上公共汽车,我和群就边逛边走,有一回,因为个小事打赌,群肯定不是我对手,输了后被我满大街地追着,让他喊我“姐姐”,给他弄得又羞又气。现在想起来,回忆中一样充满了当时那种好开心好开心的情绪。

杰呢,他骑车上下学,所以我们不能同行,不过,有段时间,他每天早上总是会在我倒车的车站上停一下,看一下有没有我。为啥呢,因为我是那种特别卡点的人,上学稍不留神就会迟到。尤其是坐车要走一段路才能到学校,如果他骑车过车站的时候我还在那里晃荡,那我是必迟到无疑的。他就会骑车带我上学。后来忘了是因为我知道了他其实是要绕路才能到车站的,还是因为我们两个班的上课时间错开了,我就不让他等我了。

恩,回忆中,发现这么多值得感激的心情,可惜,年轻时,我们都太匆忙,忙着去奔赴下一个快乐。

高中后的我,某天突然在学业方面开窍了,即使不用功成绩也很好。群一直是挺刻苦的孩子,尤其到了高三,特别地努力,每天读书都到很晚。他英文不好,所以我一直都是把自己的英文笔记放在他那里的。杰呢,本来学习就弱,一直成绩都不好,但他自己一点都无所谓。

从对待学习的态度就能多少看出我们三个人的个性其实是完全迥异的。我是小聪明当道,不够稳当持重,没什么定性,有点“邪”。群忠厚老实,努力加实干,非常“正”。杰呢,是对什么都无所谓,不上心,永远象个没长大的孩子,很“散”。这样的性格差距,在单纯的小环境里还不觉得有问题,并不会影响友情的存在。但随着后来的考大学,各自奔向不同的环境,我们的友情,和大多同窗友谊一样,开始出现不可避免的距离感。

记得在大二的那年,我寄给群的生日卡里,特别也是刻意地写上类似“你是我最可信赖的大哥哥”这样的话。再单纯的感情,出于性别的差异,也会出现涟漪的。其实我一直以来都直觉地知道群是喜欢我的,但这份喜欢有多少,是否超越了友情的范畴,我并不知情。但我知道自己。说实话,我应该也算人小鬼大的主儿,我很早很早以前就在心底打定了主意:如果将来真的没人肯娶我,我就嫁给群!一点不带虚假色彩的主意,因为群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最老实最忠厚的一个,再没有眼力的人也知道,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爸爸。可怜的群,就这样被小小的鬼怪的我当成了“垫背”。即使有这样无厘头的幼稚的想法,但内心里我也知道,我们并不可能成为同路人。与其大家明知道结果还去伤了心,不如象兄妹一样的情感更稳妥更实在。

这以后,我们的联系渐少。后来各自结婚,我又移民了,联系就更少了。最后一次见群是我在2003年回北京的时候。见到了他可爱的女儿,大概快1岁了。那时候我自己还没有孩子,听了他老婆讲生产时的“恐怖”经历,也听了他讲刚刚第一次带了女儿去过北海公园。充分应证了我当初对他的判断,绝对的好丈夫好爸爸。面对他们,我觉得一个特俗的祝福就特别合适:“好人一生平安”!

但其实,我和群的这次见面,真正的目的,并不是一个快乐的主题。我们相约着是想去一起看杰。去看远在天国的杰。

自高三毕业分开后,杰和我虽然也是联系不多,但回忆起来,我们的感情却好象一直都很深厚。我知道自己在杰心目里有着不一般的重量,是从杰的大学好友的嘴里知道的。他的朋友开玩笑地告诉我,杰是我把当作梦中情人一般。听到这样的话,我不知道别的女生会怎么样反应。我却是感激之情最多。因为小时候的我,是个很不起眼,也很自卑的女孩子。杰能这样看我,我知道他是世上可以用真意待我的人。杰对我的感情,我也用最真诚的一种爱来接受,这种爱,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那就是我把他当成亲弟弟一样。所以,我们了解双方的心意;所以,我们并不会逾越;所以,我们可以更亲近自然。

恍惚间,杰从小小的男孩猛地长成一米八几的大男生,可看起来,他的个性从来未变,对什么都很无所谓。后来,他工作上的事,他恋爱中的事,都会时不常地和我聊聊,我个性里的邪多少能帮助我理解他的散。我知道他的无所谓其实是一种表面上的东西,所以更是心疼他。比如,老板一时发不出工资奖金,他无所谓,让老板把给他的那份拿去先分别人,等老板发下钱,他就第一时间去买自己喜欢收集的刀呀剑呀什么的;自己的女朋友为了房子和同单位的男同事扯了结婚证,扯完立刻后悔了,跑回来找他,他也无所谓,还愿意跟着我,行,没问题!

杰爱玩。他很喜欢摩托车,自己凑钱买了一辆,但不敢告诉父母,因为他特别孝顺,妈妈不允许他骑。有一次,杰的弟弟约上我们一起吃饭,本意是想让我劝他把摩托卖了。我顺着他弟的意思说了一些,我知道那都是为了某人好的好话,可我的最心底的地方,我知道我们都有着不同的念头。饭局快结束了,我实在忍不住,轻轻地说了一句:“想留着,就留着吧。”他弟一听,无奈地笑了,说:“你呀你,你这一句话,我们这好几天的劝都泡汤了。”可我知道,他喜欢的就是骑上摩托的那种自由的感觉,可以什么都不用想,可以自由地无所谓。

杰离开得很突然,是个交通意外,当时他正和朋友们去五台山的路上。事故发生后,他是一车人中唯一一个还有意识的人,他忙着打电话求救,帮朋友联系亲友,完全忘记了自己。最后,来不及留下任何的话,他把灵魂留在了五台山脚下——他最喜欢的一个地方。同车的朋友全部获救。他弟弟用他的QQ号登陆后,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当时我放声大哭。因为就在这个一闪一闪的QQ上,不久前的一天,杰告诉我他已经准备好接受新的恋情,他已经准备好去报一个课程进修。他就要放弃无所谓了,可他,不能了。

和群约好去看杰的行程因故并没有成行。我并没有因此而遗憾,平静后的我发现这一切本身就是无所谓的。这未尝不是一个最好的离去的方式。杰,也许,和我一样,并不会悲伤;或者,并不愿意看到活着的爱着的人的悲伤。

今天,我在这里写下我的曾经的也是永远的两个友人,充满了快乐。即使窗外是阴雨绵绵,但我的头顶是一片蓝天白云。

快乐不是因为回忆,快乐是因为曾经拥有。

如果,我的友人,你也偶尔想起了我,请来入我的梦。


(附:本文写得很断续,前天写的一部分丢了,昨天又因囡的不适,只能写一下停一下,今天终于结文。这扯扯真是扯皮了呢。赫赫。)

4 条评论:

chaochka 说...

本来很沉重的事,囡妈愣写得蓝天白云,云淡风清。。。

少年时的纯情是美好的回忆。。。

愿你的朋友在天国安息!

千寻 说...

好美!!

我今天下班路上想,“忆旧”和“怀旧”是多么不一样的意思,或者说境界。相干吗?为什么这里说?哈哈。

想到自己和如此美文有一丝关系, (起码和它现在出来有一丝关系), 不禁美一番 :)

谢谢囡妈!!

囡囡妈 说...

哈,表扬都收到,大言不惭地~~ :)

Brenda Sun 说...

囡妈闲扯扯就扯出一篇美文。多扯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