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朋友聊天的时候,被朋友批评了。大概意思是说我最近太疏于读书学习,又懒,没写什么有看头的东西。我只好腆着脸讪讪地笑。
在北京的日子,忙于酒肉,写不出东西是可以被理解的,连我家囡同学都宣称:“在北京就是玩的,回加拿大才要上学。”可见,做为其母的我,在北京的日子是如何潜意识中熏陶着她的。
回了加拿大,过上正常生活的标志就是去图书馆借书看,不过借囡的书多,我自己,想不好要读什么,书架上匆匆略过,挑了两三本。
其中一本是三毛的《我的宝贝》。
一直以来,我都不是很欣赏三毛。当年最初读到的时候,应该是上高中的时候吧,读了一两本,就深深地感觉她笔下的荷西这个人不真实,她一再写呀写的和荷西的生活和感情都不真实,然后我就觉得倦,觉得读她的书没意思,于是就不读了。这么多年来,再也没读过。
这次挑了她的这本书,是因为颜色,书的颜色。我一向都偏爱有一点古旧风格的书籍装潢,这本书就是这样的封面,泛黄的,就是那种最简单的牛皮纸的颜色。因为是讲收藏的宝贝,所以里面很多页是图片,各种宝贝的彩色图片,隔几页写字的部分,就有那么两三页的彩图。还有,这书的后三分之一的用纸,又是黄色的草纸。于是,我就把它借回家了。这样一个有颜色的书,
文图并茂的形式,简短叙事的散文体,真的是很得懒散人的心的。因为这样可以不刻意,随便喜欢看那篇就看那篇,不想看字的时候,只看图就好了。。。说实话,我更爱看的是图。尤其又是人家的收藏品,看起来可以孜孜不倦品头论足的。
可能喜欢收藏点小玩意儿是女孩子家都或多或少有的小毛病。我也有,读书时候甚一些,后来大一些,自己又看不上曾经喜欢过的破烂儿,再加上奔波流离的,于是以前的小玩意儿也大多不见了。现在看书上别人的收藏,也算是给自己过个瘾,求个好玩。
三毛在后记里写:“又如果,每一个人,都把身边的宝贝拍照记录下来,订成一本书,数百年之后,旧书摊上可能出现几十本《物谱》,会是多么有趣。”
我曾经有过的那些小玩意儿都不值什么钱,也都没有什么特别的风土人情故事,毕竟它们的主人就是如此,不象三毛,可以走过很多国家,可以随喜欢收藏很多的大甕或土罐或充满异国情调的首饰挂毯。。。我开始有一点点酸呢,于是更仔细地去看书里的图,看一看这些或许永远都不会和我沾边的宝贝们。而对书里相关的故事,我真的是颇为忽略了呢。
会想“物是人非”,公元前的陶罐都可以保留下来,眼睛看得到,手也摸得到;而人呢,稍微有些故事的,尚可寻些蛛丝马迹,只是永远不会知道这故事是否真实,有没有变形。
又会想“不以物喜”,可惜水平有限,做不到“物外人”的境界,只好随波逐流,泛着生活的小舟,随喜随悲。甚至看着别人印成书的宝贝照片,喜上心头。
这时候,到非常认同三毛出本书的心态了:“把生活中的片段记录下来。”
真实,永远是最可爱的,最可喜的。
10 条评论:
三毛,我不喜欢。中学时文学少年读三毛,其他人读琼瑶,我是后者,哈哈。
收藏点小玩意儿这雅兴我也少有。
琼瑶,我是更不喜欢!赫赫,只读了一本.
哈哈哈!
再说一句,琼瑶,我从来无所谓喜欢不喜欢,至少当时。
后来她年纪大了,去大陆再红,就很不喜欢了。
三毛,是真的不喜欢。
想收藏小东西,可惜家里没地方放。喜欢看你这种小评论。
琼瑶,我是更不喜欢!赫赫,只读了一本.
Same here!
天哪,当年我读三毛,琼瑶,席慕蓉,张晓风,等等等。
我完了。
我也不太收藏东西,主要是收藏了找不到。
收藏了找不到,这才叫真正的收藏呢。
我也不喜欢三毛,看过半本看不下去。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她文字里的潇洒很假。
琼瑶也是只看过一本,然后写了一篇作文讽刺琼瑶迷,偏偏碰上个男琼瑶迷老师,在语文课上和我辩论了一番(好像是说我只看过一本,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我们都很偏题,我不好。为了继续偏题,先夸一句囡妈的小文写得好,她随意悠闲有趣的心态跃然纸上。
下面厚脸皮继续偏题:能接受琼瑶,而不接受三毛,很简单,前者的假,一目了然,堂而皇之是鸦片,看看玩玩的;后者的假,假得作者以为是真,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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